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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的分类是怎么的

指定管辖的分类是怎么的

2024-06-14 11
普法内容
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管辖不明的情况,诸如刑事案件发生在两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交界处,而两个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的行政区划没有确切的界限,犯罪地不能确定,这样形成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实践中有时会出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包括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的案件,因案件在该人民法院审判受到严重干扰而不能很好地行使审判权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指定管辖决定书,需要写明管辖的法院,指定的法律依据对于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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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8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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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分工和权限。 立案管辖包括: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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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9 15,340
  • 指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的情形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实际和法律原因。事实上,如果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地震、洪水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法律原因,如被诉法院的法官,因当

    2021-10-28 15,340
  • 指定管辖说明什么是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裁定管辖的一种。上级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下级法院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和解决因管辖不明而发生的争议。上级法院的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必须执行。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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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2022-03-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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