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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裁定的效力应及予执行完毕时止

财产保全的裁定的效力应及予执行完毕时止

2020-08-16 244
普法内容
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是指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当持续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标的得到执行时止,即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期间应及于执行程序的全过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证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得到执行,而进入执行程序只是执行的开始,并不意味着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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