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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
高中生如果在学校期间发现未经同意外出,在外住宿、旷课、煽动和带头挑起事端,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道德败坏,打架闹事,偷盗他人东西,吸烟、喝酒、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可以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另外,高中生不受《中小学义务教育法》的保护。因
在校学生若遭受到人身损害,若原因为校方所致过失而引发,则相应的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律地位上理应归属于该校方,倘若在这个现象背后,学校并未能充分履行自身的管理与保护职责,而这一切损害事实却是源于加害学生的行为所引起,那么此时,应承担赔偿义务的对应
想知道学生打架学校怎么处理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学生打架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应当依法处理,并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对打人者治安管理处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
1.学生兼职受伤不算工伤。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依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个人认
可以把另外两个孩子监护人和学校一并起诉。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学校不可以删除学生学籍。 如果是高中生,擅自离校,学校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 如果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