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是否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

2020-07-15 114
普法内容
临时工虽没有正式员工的劳动合同,但也有劳动关系存在,临时工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哪些法律关系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哪些法律关系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法律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

    2020-04-30 127
  • 员工与单位之间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与单位之间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能够采取下列方式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其他。

    2020-03-13 129
  • 学徒与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学徒与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学徒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实行同工同酬。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如果一个月以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追要每月双倍工资最多12个月。如果出现法律纠纷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

    2021-06-08 31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从属性关系,劳动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成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所确定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可以看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的最大特色,也是认定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从属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

    2022-03-05 15,340
  • 劳动者工龄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关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工作年限。 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包括全部工作时间。连续工龄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过去称"本企业工龄",即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的连续工作

    2022-03-19 15,340
  • 员工和单位之间怎样构成劳动关系

    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符合国家条款的情况下签署的、签订的合同中内容是双方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中的各项内容都是完整且有效的就可以视为是构成了合理合法的劳动关系的。

    2023-08-16 15,340
  •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

    2022-03-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568 15,340
  •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1,972 15,340
  •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否合法 01:23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否合法

    企业和个人都是属于民事活动中合格的主体,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合法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不违背公序良俗。 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1、维

    9,563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