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024-05-20 25
普法内容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品。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财产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凡事婚后所产生的任何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领了结婚证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具体有: 一、用于子女教育,父母医疗等家庭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二、夫妻任意一方基于合法合同所产生的债务,譬如做生意签订的各种合同(前提是合法的生意),购房购车的债务

    2024-05-27 33
  • 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能。夫妻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应当经过债权人的认可,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有效。夫妻对于判决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提起析产诉讼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依据相关法律,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或实际占有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如果被执行人配偶认为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

    2020-07-13 178
  • 怎么可以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怎么可以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具体分割时既要考虑一方过错,也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2021-03-31 281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变动是否影响婚姻关系及财产权益

    在结婚登记之前,个人所持有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这些财产不再被视为共有资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享财产仅指婚姻期间内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 无论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婚前积累的

    2024-12-17 15,340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范围为:

    下列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受赠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

    2021-11-21 15,340
  • 夫妻财产在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如果对方已经

    2022-11-28 15,340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怎么证明夫妻财产是否有共同财产

    1、证明有房产的,应当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者出资证明;2、证明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当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当提交开户券商名称、股东代码、资金账

    2021-11-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01:22
    什么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6,098 15,340
  •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01:03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方结婚前的财产。 在结婚之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即按照遗嘱人还在世时,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和遗产处理的继承方式。

    1,998 15,340
  • 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01:14
    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

    788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