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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
婚前股票其升值部分如果是自然孳息,则离婚时该升值部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反之如果该股票有经过婚后人为操作,则升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一般应认定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可以主张所有权,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其进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能分割。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17、18条作了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 整个房产增值部分要划分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两个部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收益的房产增值数额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先计算出夫妻共同还贷额占房屋已支出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应当是其个人财产,婚前购买股票所用的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婚后不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意一方对婚后共同的财产是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若一方私自处理财产,势必打破这种平等。换句话说,婚后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般不能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