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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
恶意串通认定标准: 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审查交易双方的关系、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
1、《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类型分别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
恶意串通认定: (1)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 (2)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 (3)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
出卖人一房二卖,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出卖人与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前买受人利益的情形,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但恶意串通是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需要依据当事人表现在外的行为等客观情况,结合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特征为: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的认定,具体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
合同既存在了定金条款,又存在了违约金条款,则在当事人不存在明确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而且,
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界定有以下几点: 1、看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通过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