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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班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属于工伤。根据相关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是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也是可以被认定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对此负责。应当对负有工伤的劳动者赔偿相关的伤残费、医药费等,如果劳动者死亡
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以下四点: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