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不可以监听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不可以监听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不可以监听

2021-12-27 29
普法内容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以监听。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局可以专门听监听电话吗
    公安局可以专门听监听电话吗

    可以,手机通话监听是公安机关技术侦查的措施之一,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对除此之外的人员的手机通话监听是非法的。

    2020-10-14 2,257
  • 取保候审一年了,公安局打电话让去,可以不去吗
    取保候审一年了,公安局打电话让去,可以不去吗

    取保候审期限是十二个月。期间公安机关可以可以随时找他,他也应当去。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案件是不是到了法院,只有案子到法院才有判刑不判刑之说。但取保候审只是程序问题,不确定他会没事。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

    2023-02-23 28
  • 可以取保候审公安会给家属打电话吗
    可以取保候审公安会给家属打电话吗

    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2020-10-21 936
专业问答更多>>
  • 做侦查取保候审可以监听公安局电话吗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以监听。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

    2023-02-28 15,340
  • 公安局电话能否监听取保候审人员的信息

    取保候审人员的电话公安局可以监听。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

    2023-07-24 15,340
  • 取保候审期间监听电话会被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控,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执行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方式监督被监控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监控被监视

    2021-12-25 15,340
  • 取保候审手机监听可以监听别人吗

    保释候审期间的电话号码是否被监控,取决于案件处理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执行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方监督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和被告人遵守监视居住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监控被监视居住

    2021-12-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00:56
    哪些人可以取保候审

    符合这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

    1,753 15,340
  • 交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吗 00:56
    交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可以取保候审,但其还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2、判处的刑罚可能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3、判处的刑罚

    2,113 15,340
  •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么 01:37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么

    取保候审可以考驾照。取保候审期间只要遵守以下规定就可以考驾照: 1、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被

    3,680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