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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后彩礼一般是应当返还的。根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分手,但彩礼已经交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情况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于婚约解除后彩礼应当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
解除婚约后符合返还彩礼情形的应当返还。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一、彩礼是否视为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
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经同居生活的,则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但需要返还剩余的部分。 《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最终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
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以赠与来对待彩礼问题。送彩礼的确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它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一般赠与具有单方性和无偿性的特点,而送彩礼则是
一、婚约解除彩礼要返还吗司法解释规定在三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双方没有建立起
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双方结婚登记并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为生效要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享有共同家庭生活的,赠与的条件成就,赠与生效,彩礼就属于收受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除此以外,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严格意义上说,彩礼的给付是为了让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因此彩礼是一种付条件的赠与。结婚的条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就可以撤销。因此,就算双方已经私下订立婚约,只要没有登记结婚的,女方就应当返还相关的彩礼。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就算双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彩礼进行处理。这主要因为,彩礼属于其中一方向对方的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的转移,而且双方顺利登记结婚,这时候赠与彩礼的一方就不能随意地去撤销这一项赠与行为。但是,基于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为了解决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