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有三个,分别是: 1、造成损失的承当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货主单方面承担,共同海损则由受益的船方、货方、运费方三方分摊; 2、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是保险的货品,共同海损形成的损失除货品之外还包括支付的费用; 3、
共同海损处理流程如下: 1、宣告,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或船东应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到达的第一个港口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布共同海损的; 2、担保,在宣布共同海损后,船长或船东会与受益方签订共同海损协议。为了确保共同海损分摊的顺利进行,经
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发生后,因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合理牺牲和费用应由各受益
当事人对共同海损理算报告提出异议,经海事法院审查异议成立,需要补充理算或者重新理算的,应当由原委托人通知理算人进行理算。原委托人不通知理算的,海事法院可以通知理算人重新理算,有关费用由异议人垫付;异议
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海事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诉讼,以及对共同海损分摊向责任人提起追偿诉讼的,海事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在进行共同海损理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据以进行理算的理算规则时,则按该理算规则理算。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时,适用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如遇合同未作规定,海商法也无此规定时,则依照其他相关法律。
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如下: 就房屋而言,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是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形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家庭身份关系而存在的,例如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共有,就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形式;而按份共有,
合同的实际损失计算如下: 1、合同中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