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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变更名称变更需要通过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决议,而不是要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变更之后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2、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
股份有限公司是属于法人,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只要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
质押公司部分股权是否需要小股东同意是需要根据公司的章程具体的确定的。在我国的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中,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是可以质押的,质押股权要签订质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的。而有些公司可能通过抵押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的。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
涉及公司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你朋友的行为是否是抽逃还不一定,要看资金出去的形式,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恐怕还是经过公司同意的,不知是否是以借款的名义,如果是以他个人名义借出而又长期不归还的,应属于是一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
公司破产后,股东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公司以股东的出资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公司股东有恶意隐藏公司资产的,就有可能造成犯罪。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进行重整。第七条有本法第二条规
正常情况下,公司破产,股东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不会导致要坐牢。但是如果公司的股东拒不配合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比如说用一些隐匿财务账册的方式来逃避责任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股东不仅仅要对公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够直接申请公司破产的,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是破产公司或者破产公司的债权人。股东虽然不能够直接申请公司破产,但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解散之后就可以进行清算。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法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