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参保人在申报办理之后,得到所申请办理机构,所属社保中心的回复是未通过的,参保人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的,也就是所谓的重新审核。
一、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
失业保险不可以退,而且自己主动辞职也没有失业金。失业金领取办法: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孩子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向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
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而失业保险金是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
不能够领取。需要以下要求能够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限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要求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交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的; (二)非因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