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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
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方式是:承包人在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才能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
(1)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应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作用是优先支付担保工程款,该权利依附于担保工程,即使被担
可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建筑工程款的拖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发包人拖欠建筑工程款,且经承包人追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起诉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建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当然,有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