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注销抵押担保登记怎么解除
注销抵押担保登记怎么解除

注销抵押担保登记怎么解除

2021-02-05 151
普法内容
要解除抵押担保登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担保人解除抵押登记怎么操作
    担保人解除抵押登记怎么操作

    抵押担保登记这样解除: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2021-01-30 113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登记能注销吗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登记能注销吗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登记可以注销,当事人之间签订抵押合同的,一般需要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的内容。

    2022-08-11 312
  • 房产注销抵押需要怎么样登记
    房产注销抵押需要怎么样登记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应按以下方式登记: 首先需要提交如下证件: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

    2024-06-11 13
专业问答更多>>
  • 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是什么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简单来说,就是办理者去相关机构提交有关房产抵押的材料,材料经由

    2021-07-10 15,340
  • 房产注销抵押怎么登记?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应按以下方式登记: 首先需要提交如下证件: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

    2023-03-09 15,340
  • 个人开支如何解除抵押担保登记?

    解除抵押担保登记: 1、申请抵押登记; 二、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三、登记机关审核; 四、登记机关登记; 五、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六、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2021-12-13 15,340
  • 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

    一、抵押登记(一)办理地点:办理抵押登记的使(领)馆、外籍号牌和进口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二)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三)收费不收费。(四)提交的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抵押登记的效力 01:06
    抵押登记的效力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1,917 15,340
  •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01:10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2,706 15,340
  •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01:23
    抵押权是否办理变更登记才生效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首先,抵押权的设立,分为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的,抵押

    1,45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