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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滥用职权的情形

交警滥用职权的情形

2021-11-01 18
普法内容
交警滥用职权的情形有: 1、行政不作为。 2、不正当的程序。 3、违背法定宗旨。 4、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 5、比例失衡。比例失衡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显失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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