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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
如果最终判决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款能拿回的可能性很小,实践中会根据资金情况与受害者情况进行分配,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
1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已经触犯了刑法。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如果是个人非法吸收100万,属于数额巨大。如果是单位非法吸收100万,则属于定罪的数额底线。两者不同。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从吸收
非法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以下四点区别,分别是: 1、犯罪目的不同。非法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以非法募集公众资金为目的; 2、客观行为不同。非法集资诈骗罪是以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即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
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的,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来判处罪行的,情节轻微的,会被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涉及的数额巨大的或者行为极其恶劣的,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种情况都是会被处不同金额的罚金。犯罪者被公安机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侵犯金融秩序,对公众的存款进行非法吸收或者是变相吸收的,情节一般的情况下,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或者是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至于被害人被非法占有的钱财是否能退还或者是何时退还,则要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