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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其次,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顺延的,在顺延期限内无需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职业病、工伤、部分劳动能力丧失;连续工作15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其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工期顺延的合法情况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以及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等。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工期自然顺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由于政府手续延迟办理,或者因为施工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情况导致的房屋延期交付,购房者应当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双方可以约定将交房时间延后; 2、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