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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涉及拆迁纠纷的司法程序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法院处理此类纠纷所能给予的最长时限为自立案受理后的六个月。而关于拆迁房屋合同时引发的争议,同样受到法律约束,其法院的审理期限通常设定在六个月以内。 对于人民法院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其审理期
房屋拆迁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六个月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征收拆迁有异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自征收行政决定作出后6个月,如果之前申请了复议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
一般情况下是两年。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
1、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房屋拆迁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
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
房屋拆迁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1、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房屋拆迁经过了行政复议程序的,被拆迁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也就是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处理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
房屋拆迁评估是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并签订协议进行评估,房主不签字不影响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效力。 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 2、选择评估机构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