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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征地是商业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签字同意才行的。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征收土地方案听取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且在最终的方案中需要体现出村民的意见。
村委会不能私下跟占地单位签征地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部门,不能行使行政权力,没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除非村委会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授权。
不是的,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无效。只有县级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有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力。在征地报批前期工作中,要求当地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村委会)可以提前收回家民家庭承包地的只有一种情形,即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而村委会需要用地农户的承包地,并不是
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说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并不拥有行政部门的公权力。其次,土地征收是行政行为,无论从批准主体还是从实施主体方面看,村委会
按照我国当前实施的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已经规划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来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来处理,当事人则通过出售、附赠或者是出租等等的方式,来进行约定。占有、使用业
不合法。 征地拆迁,即由政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 但是,某些征收人为了规避复杂的法定程序,就直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协议搬迁”的方式,实施对土地的征收,这种行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属于违法
村委会不能开无业证明。失业登记及其管理工作,统一由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开无业证明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劳动手册、失业证、就业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