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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拘役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2020-03-06 101
普法内容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某些犯罪性质严重的,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比较少。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拘役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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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适用的对象: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拘役是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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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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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0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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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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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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