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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徇情枉法行为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有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不止一次徇私、徇情枉法的;案发后拒不认罪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徇私、徇情枉法犯罪行为造成重大冤、假、错案的;故意包庇重大犯罪分子的;包庇
徇私枉法情节严重,一般指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以及不止一次徇私,徇情枉法的,或者案发后拒不认罪的。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认定为徇私枉法罪的情节严重: (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无中生有捏造所谓犯罪事实,并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收受他人贿赂,亲自或指使他
徇私、徇情枉法行为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有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不止一次徇私、徇情枉法的;案发后拒不认罪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徇私、徇情枉法犯罪行为造成重大冤、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1.对明知是无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出于打击报复、公报私仇等动机,无中生有捏造所谓犯罪事实,并以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诽谤罪是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徇私枉法罪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到追诉。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徇情,仍然对其进行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的,就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