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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可以的,只要符合减刑条件,是可以减刑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42个月的刑期,不得少于21个月。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的,应当这样判刑: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上级部门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职是会被开除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
犯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犯罪分子,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此罪当中的犯罪行为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
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根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