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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
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
都发生行政诉讼了你的案子还没有结案,太慢了吧,呵呵!当事人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个时候,你的案子结没结案,法院都会视为已结案。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时,审的是处罚决定书及相关证据,以及程序规
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行政复议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及有关行政复议的其他申请。 (二)向有关
行政复议案件一律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1、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的通知》(京政法制复字[1999]40号)制定本标准。 市人民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具有行
报案之后查询案件进度的方式如下: 1、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一般的法院都会有,没有的话,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2、分了法官的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定的情形不服,可以依法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
已经结案的案件还能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