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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认定异议书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满或有异议的情况下向交通部门提交一份书面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双方需要协商,协商不成根据交警部门调查的结果确定责任。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申请
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一般会在十天内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通常需要在十天内按照该规定重新进行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行为人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2、事故当事人认为其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现场的; 3、当事人出现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仍拒绝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的; 4、事故当事人将受害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对方不赔钱的,有以下的三种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由交警部门调解,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 2、起诉,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