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外管局境外投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外管局境外投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外管局境外投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2024-06-30 13
普法内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2413号》 一、取消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行政审批事项改由银行按照本通知及所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指引》(见附件)直接审核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以下合称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通过银行对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实施间接监管。简单说:公司只需通过银行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二、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简单说:境外设立子公司后,该公司可自行经营,无需经过国内的外汇管理。 三、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第4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1996]外经贸法发第124号)、《〈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对

    2024-06-11 17
  • 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规定
    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规定

    法律对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规定个人对外投资,无论是实业投资还是购买海外房地产,资金如何出境一直都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此类用汇属于资本项目用汇,目前尚处在严格管控之下。

    2024-05-30 20
  • 外管局对公境外汇款用途规定
    外管局对公境外汇款用途规定

    境内机构应当以自己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以个人或者其他法人名义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选择其外汇收支主要发生国家或者地区资信较好的银行开立境外外汇账户。

    2020-12-19 31
专业问答更多>>
  •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局的职责是哪些呢?

    也就是外汇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

    2023-04-01 15,340
  • 在境外投资外管局备案

    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一般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即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级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包括商务部和省级地方商务主管机关

    2022-08-10 15,340
  • 外管局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流程是什么,是怎样回事的

    一)审批权限问题 2014年5月8日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1、关于核准项目权限的规定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

    2022-08-01 15,340
  • 内管局个人境外投资

    根据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出资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

    2022-08-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境外诈骗怎么判刑 01:09
    境外诈骗怎么判刑

    境外诈骗的,一般会在三年以上从重处罚。个人诈骗五万元以上,一般就构成了诈骗罪中的“数额巨大”,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认罪认罚、坦白、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法院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同时,要注意犯罪人犯罪的形态以及是否是共同犯罪。另外

    4,415 15,340
  •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735 15,340
  • 在境外侵权如何索赔 01:14
    在境外侵权如何索赔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

    1,193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