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盖有公章的借条由单位负责偿还债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是属于设立中的公司盖章的,其由法人负责偿还债务;法人未成立的,其设立人负责偿还债务,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人只需要直接向公司索要相关的欠款即可。
一般由公司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如果盖章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则由公司负责偿还盖有公章的借条,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该印章是被公司以外的人盗用、冒用的,公司不负责偿还。
盖有公章的借条自然是单位负责偿还债务的,因为任何加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就代表着是单位行驶的相关行为,除非单位能够举证公司当中的有个别人员自己在借钱的时候冒用了单位的公章,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自己举证的,债权
盖有公章的借据应由单位偿还。因为对于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书,其当事人应为单位本身,由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并承担约定的义务,所以盖有公章的借条应由单位负责偿还。
这个要结合公司的部门职责,一般情况,公司的规章制度由行政部统一制定签发,劳动合同各地区都有固定格式属于格式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索取或购买;针对各部门的制度可以由该部门起草,并由行政部统一签发管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合同专用章,主要用在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可在签约的范围以内代表单位,单位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公章能够代替合同专用章来使用。只要是采用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等或别的公司材料都能使用公章。 在所有的印章里,公章有着最高的效力,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