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呢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呢

哪些债权不能申报呢

2020-06-14 139
普法内容
债权如果无效不能申报,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能申报,无证据或者证据为虚假的债权、有相反证据证明为虚假的债权不能申报。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债权被申报的,管理人有权提出异议。 申报人坚持申报的,管理人可以在债权表中另页记载,井载明所发现的问题,以供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 必要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确认。
《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哪些不可以呢?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哪些不可以呢?

    哪些债权可以申报呢,你可以看下以下内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

    2024-07-15 16
  •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

    2024-06-20 24
  • 哪些叫债权申报?他的意思是哪些呢?
    哪些叫债权申报?他的意思是哪些呢?

    申报债权一般情况下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各债权人向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公司主张自己对该公司享有的债权,然后在公司的财产中受偿。

    2024-05-07 2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债权人申报债权有哪些要求

    债权申报的手续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过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被视为过期。附加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2、附条件.附有期限的债权和诉讼.

    2021-10-27 15,340
  • 哪些是债权申报,请简析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注意单选题)。

    2023-03-31 15,340
  • 哪些叫债权申报,它的定义是哪些呢?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然而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

    2022-07-27 15,340
  • 做债权申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申报呢?

    针对“债权申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申报呢”这一问题,应按照如下标准;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

    2022-07-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01:13
    债权申报包括哪些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1,231 15,340
  •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呢 01:02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呢

    债务人不按约定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与其私下协商,再次约定还款的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个人提起诉讼的,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包含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写好起诉状后,再带上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到

    982 15,340
  •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02:12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1,54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