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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款规定: 企业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在内的剩余财产向股东分配实质上属于抵偿股东投资资产,应此应当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 计税价格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如下规定计算:
一、公司破产没有剩余财产分配股东可不可以? 是可以的,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如果没有剩余财产,则不予分配,这种情况属于资不抵债,公司已经没有剩余财产在股东之间分配。公司破产清算有一定程序,经过清算组统计资产负债,如果有多余的剩余财产,应当先支付
剩余财产分配权是指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剩余财产享有分配的权利。作为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作为公司清算时股东的“最后尊严”,剩余财产分配权在清算
公司破产之后没有剩余的财产,可以不予分配,这种情况属于资不抵债,公司申请破产时,需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务和资产进行清算,用公司的资产来清偿债务,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
债权人权益就是负债。这句话是针对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的。但真正的所有者权益还不能这么简单地理解。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
股份公司股份应当按照创建公司出资金额,还要考虑是否参与经营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术投入等因素,如果有一方参加经营可以适当增加其股份,一方投入技术支持也应当适量增加其股份,在确定好部分后,应当由合同形式写明股份比例,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
通俗来讲,有限公司破产的话,股权以及股票就没有了。但是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被宣告破产的话,股东在公司中享有的股权以及收益,就会因为公司资不抵债的原因,无法得到保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
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