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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人有效期一般是六个月,但担保人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
1、债权人设立债权时,往往会有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果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向法院主张债权人诉讼时效限制,如果逾期不主张的,就超过诉讼时效。 2、超过债权诉讼时效的,造成债权消灭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
1、超过债权诉讼时效的,造成债权消灭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
1、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不能同时起诉保证人和债务人,只能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起诉保证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当事人另有规定的外,诉讼费可以由担保人承担。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费包括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有以下几个要点: 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本息的;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
借款担保人担保期限长短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担保期限。当双方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的,担保人的保证期限按约定的期限履行;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限视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之日起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