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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
职工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其正常的工资水平来支付工资。其日工资收入为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如果职工是被单位安排不休年假的,则按照其正常工资水平的300%来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单位与职⼯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当年已⼯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1整天的部分不⽀付未休年休假⼯资报酬。
首先,《劳动法》没规定这么细。其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理》也只是规定“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过,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可以更明确的看出如何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
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职工是因公司的安排导致有未休的年休假,则公司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但该工资报酬已经包括单位所支付的职工在正常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被辞退的补偿,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
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既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其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