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正文主体部分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
合同正文主体部分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

合同正文主体部分的基本构成要素是什么

2021-03-09 11
普法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部分是
    法的基本构成要素中最主要的部分是

    法的构成要素有:法律规范、原则和制度的总和(规范要素);法律手段的总和(组织要素);法律观点、思想、心理的总和。意识形态要素从动态方面看法的枸成,它显示一定的过程,这个过程分为几个部分: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包括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2020-09-28 2,186
  • 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其构成的基本要素是
    国家作为国际法的主要主体,其构成的基本要素是

    国际法主体四要素是: 1、 定居的居民; 2、 确定的领土; 3、 政府; 4、 主权。 国际法按其适用范围,有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之分,一般国际法是对所有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特殊国际法是对两个或少数国家具有拘束力的国际法。从地理上分

    2023-01-08 21
  • 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是
    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是

    国家是由领土、人民(民族,居民)、文化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

    2020-07-31 2,169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犯罪的基本要素和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是以下这些: 一是主体要件:行为人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是客体要件:犯罪行为侵害的是法律所保护

    2022-11-20 15,340
  • 什么是倾销这个名词的基本构成要素

    构成倾销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出售。正常价值和公平价值通常指出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即出口国家或原产地国际。 2、这种低价的销售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是指对进口

    2021-10-27 15,340
  • 定期无权处分合同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合同构成要件的无权处分是: 1、处分人无法定或约定处分权; 2、处罚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行为; 3、处罚行为的标的物是转让无权处分标的物的物权; 4、其他条件。

    2022-01-01 15,340
  • 构成滥伐林木罪客体的主要要素是什么?

    构成滥伐林木罪客体,用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进行分析: 客体要件: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

    2023-04-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01:01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要件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要件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

    606 15,340
  •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01:00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是哪些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

    1,109 15,340
  • 什么是合同主要债务 00:59
    什么是合同主要债务

    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

    1,411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