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信用卡未偿还,产生的是民事纠纷,一般无需坐牢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是
民间借贷纠纷或金融纠纷,违约方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坐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是刑事
责任的承担方式。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一般不违反刑法的规定,无需
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即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违约金或滞纳金。人民法院不会判决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坐牢。
二、欠信用卡不偿还,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是犯罪行为,可能要坐牢
若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1、恶意透支的认定
(1)持卡人需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
“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
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3)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
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2、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
(1)量刑范围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
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
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三、信用卡逾期会产生的后果:
1、逾期会收高额利息
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如果在这个免息还款期内没能完全还上透支的钱,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2、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
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还款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若持卡人未按时还款的,可能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增加还款压力。
3、会产生
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贷款办理中银行将慎重对待,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可能会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拒绝贷款。
4、银行可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
银行可通过冻结持卡人相应的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及时止损,避免风险扩大。因此,持卡人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活动。
5、时间及久可能面临被催收或涉诉的风险
发卡行可通过催收或提起诉讼的方式敦促持卡人尽快还款。
如果持卡人透支2个月后还不还款,银行会打电话提醒用户还款。如果还不还款,银行会请律师向逾期未还款的用户发出律师函。
银行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败诉的一方将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银行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持卡人还款,若持卡人在生效判决载明的还款期限内仍未还款的,发卡行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
不管发卡行采取催收还是起诉的方式,敦促持卡人还款,都将对持卡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