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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四项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分类: 1、按事故的原因及性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劳动合同保障权;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避险权;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
除下列法定义务外,其他的都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如下: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
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如下: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有7章,共分为一百一十三条。分别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
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建筑施工等六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不属于这六种企业就不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