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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没有征用的,即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企业和个人负责复垦后,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并要求自行使用的,可以优先确定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收回集体组织,如果该片宅基地上建造有农民的房屋,可以由该农民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并且继续使用该片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因此没有人能够直接继承宅基地,只能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综上所述,根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的原则,搬迁户在搬迁后,原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所以搬迁后原土地归谁,将根据当地的搬迁政策来定,比如有的地区归政府所有,有些地区还是归集体所有。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搬迁后一般会归国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可以办理使用权确权登记);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
如果在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农民在家庭进入城市之前,进入非农户口,土地将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无法恢复的。如果农民是家庭迁至小城镇,并保留土地承包权,可以办理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与土地所有权有关。 现在有一些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是否能保留,一般因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2、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非农业户口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农村户口转农村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1、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