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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债权质押的规定,我国债权质押经过有关行政部门处登记过后正式设立,即正式生效。因为权利的质押相对于其他的实物质押来说,风险较大,而权利质押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形成交付,不能仅靠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法律规定
债务人是指根据约定需要对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而债权人是指享有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一般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质权人是指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人,出质人是指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给债权人的人,出质人一般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担保债权在破产时优先受偿,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1、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
质权人是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进行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此时的债权人就是质权人。
债权人讨债方法有以下五种: 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法。讨债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交易所办理登记,没有登记质押不成立,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享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具体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