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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0-09-15 142
普法内容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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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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