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司债务产生后与财产混同的股东是否担责
公司债务产生后与财产混同的股东是否担责

公司债务产生后与财产混同的股东是否担责

2020-10-26 135
普法内容
公司债务产生之后与公司财产混同的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

    2024-06-05 12
  • 公司与股东资产混同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与股东资产混同责任由谁承担?

    公司与股东资产混同责任由股东承担,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是损害公司债权利益的行为。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规定中,公司财产与其股东和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

    2024-05-01 8
  • 股东可以与股东财产混同吗?
    股东可以与股东财产混同吗?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要担责,在公司和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形下,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能完全偿还债务,股东有连带责任。因为公司法规定,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020-12-13 118
专业问答更多>>
  •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是否对公司债务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公司失去独立偿债能力,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2022-11-15 15,340
  • 公司与股东混同股东对公司责任是否承担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公司股东以其出资数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欠债的,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足还债,公司股东也不需要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但公司股

    2022-11-03 15,340
  •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公司与股东的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股东需要担责。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混同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2022-11-06 15,340
  • 公司股东与股东家庭财产混同有什么后果

    目前在法律上,对什么是公司财产混同没有明确规定。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 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

    2022-08-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负债股东财产是否会被冻结 00:47
    公司负债股东财产是否会被冻结

    公司债务不能冻结股东财产。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对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因此,就算公司负债,债权人也不能

    1,254 15,340
  • 公司股东不承担债务怎么办 01:13
    公司股东不承担债务怎么办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1,677 15,340
  •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承担 01:15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承担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1,63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