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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所以在土地确权后想要更改的可以向当地乡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一般来说是向国土资源
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
1、去村(居)委申请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确定确权错误是否属实; 2、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 3、经调查确实存在错误的,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
1、去村(居)委申请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确定确权错误是否属实; 2、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 3、经调查确实
1、去村(居)委申请出示证明,到镇政府土管所提交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等,由土管所(局)审批,审批后到地块所在地测量,确定确权错误是否属实; 2、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 3、经调查确实
1、法律并没有对土地确权几年更改一次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土地只需要确权一次,具体年限可以询问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会再额外收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土地确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当地开展了土地确权的工作; 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 3、提出申请及申报土地; 4、地籍调查和阶段权属审核; 5、公示公告就登记发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确权后遇到征地的处理如下: 1、确定拆迁的性质,究竟是为了商业开发还是为了公共利益; 2、确认被征收的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3、对自己定位,确定自己究竟是所有权人还是使用权人,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土地证,房产证或是土地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