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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亲不愿意把自己的房产和家庭财产交遗留给子女们,而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产继承给了其他人。如果房子是共同持有,或者设置了居住权等特殊情形,子女们也是无法完全继承和使用这套房产的。新的规定要求,扩大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等都可
有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内容继承,并不一定独生子女就能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
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了。
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定立遗嘱,所以未婚无子女遗产可以遗嘱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
1、法律对遗嘱能不能交给继承人保管没有作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遗嘱是由被继承人自己保管或者交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的。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公证遗嘱也可以被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的,因此在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除非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而撤回该公证遗嘱的,或者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最后的遗嘱
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遗嘱,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中说明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之前的法律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