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济宁耕地流转怎么样给
济宁耕地流转怎么样给

济宁耕地流转怎么样给

2024-04-11 16
普法内容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济宁耕地关停怎么补偿
    济宁耕地关停怎么补偿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2024-05-03 37
  • 耕地流转是什么
    耕地流转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 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 3、批准后,公布方案; 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实施方案。

    2020-08-28 30
  • 济宁公路流转该怎样赔偿
    济宁公路流转该怎样赔偿

    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

    2024-04-23 8
专业问答更多>>
  • 柳州耕地怎样流转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11-26 15,340
  • 济宁耕地转让有办法解决吗?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07-03 15,340
  • 济宁自己怎么建造耕地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12-05 15,340
  • 济宁耕地关停该怎么补偿

    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2023-07-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破坏农民耕地怎么赔偿 01:05
    破坏农民耕地怎么赔偿

    破坏农民耕地的赔偿如下:包括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和恢复耕地原状等。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4,043 15,340
  • 异地转社保流程 00:59
    异地转社保流程

    异地转社保流程如下:先由原单位办理社保的转移手续;然后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劳动者的现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最后及时在新参保地登记并按月缴费。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

    4,768 15,340
  •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01:23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企业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按照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根据相

    4,076 15,340
土地征收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