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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裁终局的民商案件不能上诉。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裁终局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我国实行的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对第一审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是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的一裁终局是经济纠纷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因为仲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的涵义是什么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下列劳动争议,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一直以来,劳动争议处理周期太长,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争议一裁二审的程序规定恶意拖延时间,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
两审终审后,不能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就不可以再提起上诉,因为上诉针对的是未法律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出了裁定书不能上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判决就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那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但是
二审维持原判不能上诉了。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虽然不能再上诉,但是还可以申请再审。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