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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其他。
劳务合同期满,派遣工被送回派遣公司,派遣单位需要为员工再次安排工作,并没有赔偿金。如果派遣工资没有再次为员工安排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派遣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出现以下的6种人的情形的时候,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诊断或观察期内的疑似职业病病人;职业病病人;在医疗期内的患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连续工作十五年,五年内即将退休的职工;以及法定的其他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按照2010年12月20日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广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
劳动合同解除不算违约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写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通知的时间;
公司员工因工受伤或致残,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及法律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需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