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2021-03-04 188
普法内容
居间行为与行纪行为的区别: 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居间业务范围就比较广泛,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外均可进行居间服务。从事行纪活动的范围有法律限制,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 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不同。居间人只是为委托人提供信息或者中介服务,买卖能否做成,在委托人和第三方决定,居间人所办理的事务并不具备法律意义。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是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行纪人是在为委托人做成买卖。 三、与第三人的关系不同。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再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行纪人在这个买卖行为中享受权利承担后果。 四、取得报酬的时间不同。居间人取得报酬的时间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并不要求合同得到了履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并得到履行,行纪人完成了委托,有权要求委托人依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给付报酬。 五、必要费用的负担不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纪协议与行纪协议的区别
    行纪协议与行纪协议的区别

    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的区别如下: (1)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2)居间人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等。

    2021-03-04 178
  • 侮辱行为与相关行为如何区别
    侮辱行为与相关行为如何区别

    一、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与侮辱罪的区别: 1.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侮辱罪的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民事侵权的侮辱行为,仅限于造成一定影响的侮辱行为。 2.行为的对象不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民事侵权侮辱行为的对象可以为单位。 3.行为

    2020-12-27 134
  • 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有无灵活性。 羁束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没有灵活性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具有灵活性的行政行为。

    2021-10-05 26
专业问答更多>>
  • 行纪与代理、居间的区别

    1、行纪,又称信托,是指经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经纪人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的商业行为。 2、代理,又称委托,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由被代理

    2022-10-15 15,340
  • 授权委托的行为与自为行为的区别

    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可以把行政行为划分为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委托的行为。自为的行为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授权的行为指由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授权给非行政机关性质的组织从事

    2021-07-05 15,340
  • 非法占有行为与行为,行为的主要区别是

    非法占有和贪污行为:r一是客观行为不同。非法占有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等;贪污是利用

    2022-11-02 15,340
  • 怎么区别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

    1、行为性质不同。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

    2022-08-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01:56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小一些; 2、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违法行为如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由

    60,999 15,340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01:28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合同债务转让有广义、狭义两种含

    1,449 15,340
  •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00:57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

    12,93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