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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1、准备好补办结婚证所需的资料证件,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2、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 3、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最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发放给结婚证。
(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三)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
1、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 2、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
1、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
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二、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
1、准备好补办结婚证所需的资料证件,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2、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 3、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最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发放给结婚
没结婚证老公有小三的,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谴责。我国现在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制度,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然后老公有小三的,就无法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谴责,只能通过道德的方
年龄不够不能领结婚证。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子达到22周岁,女子达到20周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核发结婚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其婚姻状态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指,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而女方不能早于二十周岁。未达法定婚龄,当然不能登记结婚,也不能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是我国登记结婚的实质条件。这是由于,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