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动车未年检就上路的处罚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1、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1、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发现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并按规定的最低责任限额处以两倍的罚款。按照规定补充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强制执行强制保险必须有其必要性,可以保证
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到期的汽车是不能在路上行驶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可以被简称为交强险,该险种是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主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方受害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其责任限
上班期间强制上交手机合法。如果上班带手机影响工作的,并且用人单位要制度是明确规定上班不能带手机的,上交手机是合法的,但用人单位要保障劳动者亲属在紧急情况下,能联系到劳动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