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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是否是证据的一部分

强制措施是否是证据的一部分

2020-06-12 97
普法内容
强制措施通常不能认定为证据的一部分,强制措施是一种手段,本身不具有证据的性质。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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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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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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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登记保存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措施只包括五个内容,即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不包括证据登记保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021-11-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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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的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财物的各种处置。行政主体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对财物的处置表现为,对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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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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