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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
工伤待遇先行支付条件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1、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就工伤保险社保支付员工工资做出以下解释:“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保障的相关规定是: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统筹管理后,人事关系仍按原渠道管理,下列待遇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复发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社会保障局不是社保局。社会保险局管社保,就是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负责所有参保企业的保险费核定、征收、个人账户记录,及所管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整理。负责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保险费核定、征收、个人账户记录,及所管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整理。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谁支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大部分工伤待遇是由国家支付的,只有小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全部的工伤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种为暂时失去工作岗位、因残疾等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补偿、收入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五种。 社会保险主要是,在一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