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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的资格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的资格

2020-08-06 142
普法内容
确定第三人资格,应看以下要件: (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 (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或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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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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