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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常说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而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间借款合同有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规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风险评估是将定性和定量两类方法相结合,但在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具体操作中,很难运用到位。特别是规模小,管理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对其成本和技术水平的考量,现有的央企风险评估手段无法得到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
本条例所称“绿线、紫线、蓝线、黄线”:绿线是指城乡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紫线是指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蓝线是指城乡规划中确定的江、河、湖、库、潭和
民间借贷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订立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其中“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
民间借贷合同也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能够解除的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事先约定了特定的条件下能够解除民间借贷合同;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民间借贷合同;3、出现了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的起诉手续:1、要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收据、欠条,用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的纠纷,法院才会立案。立案时缺的材料人民法院会一次性告知;2、借据、收据、欠条上要有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这样法院才能送到到